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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集)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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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集)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5篇)

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5篇)

篇1:

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政务服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1个,公布举报电话1部,接待来访地点1处,张贴巡察公告1份,发放“码上巡察”卡片资料100份,个别谈话18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4份。查阅D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会议记录、会计凭证、督查督办等工作资料9000余份,深入金辰街道、鼓楼街道、穿金社区、万宏路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及DD区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地实地走访。巡察期间立行立改1件1个问题。

  2022年5月20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巡察报告,并于6月8日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了巡察综合情况。区委书记发表了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区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4年优秀,先后创建全市规范化建设“五星级”示范党支部、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昆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昆明市城市基层D建示范点、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打造楼宇总部经济最佳示范区典型案例获选“昆明市营商环境十佳案例”。但在履行D建主体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第一方阵的“三个表率”作用发挥有差距

  1.党组履职尽责存“温差”,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创一流作表率有差距。

  (1)党组定位不清,议事不规范、不严谨,决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党组议事制度不全。现有党组会议制度内容过时、不规范,未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议事规则;
一直未建立行政办公会制度。二是党组议事范围模糊。党组会议区分出“三重一大”会议和一般性党组会议;
D建、党廉等重大事项未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把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当作行政办公会。三是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包含组织、人事等党组会议所有议题,存在非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长期参与议事决策。2020年12月至今非党组成员参加的党组会均表态发言;
2018、2019年党组会上汇报议题的科室负责人参与表态发言;
财务人员2018年6月—2020年9月期间列席党组会参与表态发言。四是党组会议记录不清晰。2018年以来局党组会未严格区分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未明确记录人员,记录内容存在多处涂改。五是党组执行制度不到位。党组未落实《DD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访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至今未对信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党组政治教育马放南山,走在前和学在前不相匹配。一是大水漫灌学。对党组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及支部政治生活学习认识混乱,未分层分类学,日常多以干部职工例会代替各类学习。二是若隐若现学。党组未建立第一议题制度,2019年以来共传达学习6次,至今未对A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落实党的重大理论学习任务不到位。三是放水养鱼学。2018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仅有1期参学人员按要求全部提供了书面发言材料;
2020年存在虚补学习情况;
2022年1—3月,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500分以下有11人(含3名班子成员),100分以下有6人。

  (3)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统筹谋划不深,责任压力传导有递减倾向。一是政治建设一揽子交给支部。党风廉政、组织工作、D建、政法、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青妇等重点工作以及党员发展、处分等重要事项,未列入党组会议制度,且未在领导分工中明确谁来具体负责。2019年以来,党组未对书记抓基层D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整改工作进行过集体研究安排。二是机关D建这根弦绷得不紧。作为全区D建“排头兵”,局党组班子和党支部班子聚焦支部建设不够,支部委员不履职,个别支部委员甚至对“三会一课”、工作职责等认识不清,支部工作长期由办公室人员或临聘人员负责;
“三会一课”基础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职工工作例会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三是机关D建示范作用未发挥出“1+1>2”的效应。D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不够多、抓得不够实,助力书记领航项目取得成效不明显。四是抓重大主题教育不扎实。2019年、2021年,党组未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DS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对领导班子成员制定的“为群众办实事”计划把关不严,把为群众办实事泛化为简单常规工作堆砌,如到大厅坐班一次、召开座谈会一次、社区报到两次、与企业沟通两次等。

  2.完成上级决策部署存“落差”,工作作风不扎实,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不深入,树标杆做表率有差距。

  (1)党组对“六稳”“六保”骛于虚声,举措“束之高阁”。一是对“六稳”“六保”认识不到位。未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持经济发展等正在做的工作,未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1 号)要求认领任务。二是对“六稳”“六保”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不到位。区中介超市于2016年6月挂牌成立,党组至今未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

  (2)党组落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不力,堵点问题“涛声依旧”。一是服务质量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2018年11月—2022年3月区政务局共收到信访件为255件,其中投诉服务态度问题属实86件,投诉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属实16件;
在昆明市2019年第二期营商环境“红黑榜”第三方评价报告中也提到DD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情况”指标相比其他县区,表现较差,未能实现跑腿次数减少,部分事项不能一次办完。二是服务效率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党组未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真正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采取针对性措施,把企业的事当自家人的事来办。三是服务环境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据回访企业反映,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遇材料不齐全情况,大厅内打印机与电脑未放置在一起且距离较远,不告知厅内有打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只能到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商务打印店打印材料。四是服务改进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2019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社保等窗口均有办事群众投诉到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甚至国务院督办平台,反映态度不好、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党组未深入总结分析研究,处理措施简单,提不出更优对策。

  (3)党组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持续缓慢,掀起效能革命有差距。相对集中审批事项改革试点推进缓慢,18事项尚未划转。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2019年3月15日DD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应将全区8个部门21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相对集中,2021年6月11日区政务服务局自查有4家部门(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文旅局)18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尚未划转,时至今日,仍未取得实质进展。

  (4)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灯下黑”,搞“拿来主义”。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不力,在开展DD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中,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主动。在报送上级“DD区清裕路建设工程”典型案例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未办理案件情况下,以自身为处理主体采取约谈审核等措施进行案例编写上报,并落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实际处理主体为区某职能局。

  (5)党组整治形式主义攥不紧铁拳头,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作成了,掀起作风革命有差距。一是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平台空置率高,流于形式。2018年11月至今区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以来只实施了2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远程异地评标存在音频视频不能同步有延迟、视频画面卡顿等情况,招标人不愿意采取此平台,故2019年10月—2020年8月只能暂停“远程异地评标”数据专线。二是领导坐班制度执行不严,流于形式。区政务服务局作为日常监管部门,对DD区科级领导干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坐窗口”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中出现的“部分单位坐班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到现场坐班的情况,长期请人代签值班表,或是补签,迟到、早退”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制度成效打折扣。三是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蜻蜓点水,流于形式。落实《DD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不到位,未形成班子成员常态化到挂钩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机制,主动抽时间到基层次数少、沟通交流少,成效不明显。四是政务服务培训不走心,流于形式。未落实DD区政务服务学习培训要求,2018—2020年政务培训形式化。

  (6)党组牵头履职不力,协调不充分,深化线上政务服务有差距。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未做到应进必进。按《关于2019年度省综合考评服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部分为民服务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实体大厅。如区商投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服务事项未按要求进驻。二是全程网办宣传服务不到位。区政务服务大厅H片区“一窗式”服务窗口的服务事项涉及20个部门都是群众通过窗口提交材料现场办理,但实际过程中群众运用全程网办的情形较少。三是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未达到80%。2021年区税务局、应急管理局等6家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均未超77%,区自然资源局的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仅2.7%,区医保局的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为2%。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偏差”,树形象作表率有差距。2018—2019年书记抓基层D建述职未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与各项业务结合不紧密,2018—2021年,各季度意识形态研判查找风险点同质化程度高。部分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简单等同于党风廉政,未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经谈话了解,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四种责任”回答不出,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认识空洞宽泛。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一是研究工作流于形式。2018年未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19年党廉工作专题会研究不具体、走过场,实质性举措不多。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部分中层干部2021年廉政风险点查找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岗位风险定级不准;
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点未上会审定。三是主体责任清单雷同。2021年、2020年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基本雷同。

  2.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一是重大决策不经集体研究。2019年以来,共由区政务局牵头草拟的《DD区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D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5份区委、区政府重要性文件,均未经党组集体研究,3份领导会签、2份领导审阅后直接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二是重点制度不经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制定随意,内容改头换落款、上下一般粗,不经党组集体研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DD区政务服务差评整改情况随机回访工作制度》,在局领导审阅后直接上报市政务局,且未对外发布。

  (三)履行D建责任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

  1.班子队伍建设有差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抓的不严。一是班子队伍建设有差距。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综合复杂性工作时,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怕牵头、怕担责情况,任务来了等安排、等落实。二是主题党日活动“党味不浓”。主题党日活动未严格按照 “5+X”步骤开展,以职工会代替,形式单一、不丰富,活动局限于在政务中心内,2019年9期主题党日活动均在机关会议室开展。三是组Z生活H“辣味不足”。班子成员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未形成常态,存在“老好人”思想,提醒建议多、直面问题少。

  2.聚焦机关D建精力不足,D建标杆与示范创建有“落差”。

  (1)D建基础抓的不牢。一是“三会一课”基础不扎实、不细致。通过查看支部“云岭先锋”APP,2020—2021年“三会一课”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质量不高,出现多次补录支部委员会议、图片与内容不对应等问题。二是支部换届不规范、不谨慎。2019年支部换届存在程序不规范、选举不严格、记录不认真等问题。换届前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未经上级党组织人选批复同意即进行换届。当年未正式转入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参与支部换届并进行表决。三是党员管理不严格、不到位。支部1名党员2021年7月离职后,一直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直至2022年巡察进驻后才督促其转出关系并追缴9个月的党费。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工作不扎实。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局机关对入党申请书审核把关流于形式,1名党员在2018年11月19日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及随后填写的入党志愿书中,均未将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作为行动指南。二是发展程序不规范。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未经支委会研究,以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代替。确定其为预备党员未上党组会研究审核。三是归档资料不严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在发展党员纸质材料里支委会记录、云岭先锋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记录、上报上级党组织请示等多处存在不一致,且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移交过程中遗失。

  (3)D建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一是开展以城带乡推进乡村振兴不力。虽与双龙街道麦地塘社区签订帮扶协议,但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二是“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氛围不强。党员参与积极性未完全调动起来。三是抓D建带群团建设不重视。政务中心临聘人员现有28岁以下团员23名,但至今未建立团组织,未发挥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作用。

  3.持续深化整改韧劲不足,一些问题巡察整改成效不够明显。一是存在重业务轻D建的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二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不严肃,党组会议未严格执行会议制度问题未整改到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完善,报销凭证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上述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向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根据沃磊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区委要求,区政务服务局党组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MZ生活H,认真对照JC,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整改工作。

  1.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规范各项工作,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模范机关作用。二是重视D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党费收缴,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统筹谋划开展好2022年支部换届。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云岭先锋各项记录。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重视和加强D建带团建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重点事、重点人、重要问题的监督管理,严防“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重大资金审批及单据报销手续,规范优化报销流程。三是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有效防控风险,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善用“一线工作法”。一是结合“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开展,主动沉入一线调查研究,改进便民便企服务措施,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文章,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树立问题导向,定期分析研究投诉应诉交办情况,加大专项问题整治工作力度,着力发现并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急难盼愁问题,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篇2: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A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和文物的重要指示批示不力。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2019年以来A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文旅厅厅长郑东波在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文化旅游的实施意见等,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均未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文旅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二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差距。2018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制定《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计划》,没有做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系统内相关条例、政策等宣传教育不到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对2021年重点工作《乌兰牧骑条例》、《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进行宣传、宣讲;
未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发挥优势,宣传党的文化政策,做农牧民和人民群众解难释惑的“贴心人”。四是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2019年、2020年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的内容雷同;
2020年新文明传播全年完成16.77%,低于70%;
未报送网评文章;
没有舆情处置预案;
未做到一季度一次研讨,一年12次专题学习。五是网络意识形态监管不及时。2019年发生宝格特包头古城“步步惊心”项目游客滑落后被安全绳吊在空中事件,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主动及时发声消除负面影响。

  2.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职能定位不清,未履行“三定方案”确定的广电职责。二是文旅融合不紧密。没有对地区文化旅游整合的思路、方法、结构进行深入分析,做到文旅整合相辅相成,更没有形成产业链,对当地经济以及城乡居民增收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对上级安排部署落的不实。截至巡察进驻,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组织开展2021年《乌兰牧骑工作方案》中带头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说好普通话,写好中国字”主题活动;
2021年8月18日接到区委统战部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关于加强民族工作整改台账”报送催报函。四是跟踪问效、解决难题不够。2021年3月《石拐区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行动中,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作为牵头单位及执法主体,对排查出的1969个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仅拆除62套,占比3%。五是依法行政力量薄弱。全局只有主要领导一人有执法证。六是文化创演展示方式单一。2021年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举办3次不同的文化活动,均为同一团队、同一形式表演节目,一支舞、一首歌“打遍天下”,编创文化精品剧目少,挖掘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不充分。七是图书馆作用发挥不明显。2021年前三季度入馆人员仅有170余人,群众参与度低,没有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场所和设施作用。八是对健身器材安装选址不切实际,监管不力。缸房地幸福大院体育设施安装在最南端的道路两旁的树坑旁和泥土地上,且部分损坏未及时维护。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三重一大”党组会议讨论不充分,未详细记录讨论发言情况,且非党成员表决意见。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关于2020年元宵节焰火采购的报告》、《关于申请旧区文化楼移交区国资委的请示》等所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以及制定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未上会研究。三是履职尽责不到位。2018年至今,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将D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D建促业务的作用发挥不足。四是对二级单位管理不严,局党组主动听取二级单位工作汇报少,且学习督促不够,检查指导少,管理松散。五是纪律意识不强,在巡察期间,主要领导多次出差到北京、呼市等地,事前事后都不向巡察组报备。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1.形式主义表现依然突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2021年1月24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一次安排18项学习内容;
2020年8月27日、9月10日,两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别安排7项、9项学习内容。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不够有力。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滞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有关事项自2020年2月12日未更新。二是文化站实用性不强。个别文化站建于行政办公楼里,群众活动受限,文化站作用发挥不充分。

  3.工作作风不扎实。一是深入基层不够。2018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没有调研制度、没有制定调研计划,也未形成调研报告,不了解下情,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所需。二是“三问”活动中民情恳谈会效果不明显。2021年5月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调研征集的都是口头意见,没有形成调研报告,更没有跟踪解决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2018年10月25日支付全域旅游评审用餐费1382元、1380元两笔,接待同一组评审人员两次;
文件显示检查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8月15日,接待用餐时间为9月7日,餐费发票日期为10月25日,均不相符。

  5.固定资产监管不力。五楼图书休闲区购置的桌椅、配备的图书无人管理,丢失情况无人知悉。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未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财务制度。2020年以来违规聘用第三方报账兼记账,一年费用2.4万元。二是往来及预付款项长期挂账。2018年2月收到新区会计核算中心转入工程借款870000元,截止2020年底完成支付内蒙古利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20600元、包头市科达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2480元,剩余资金未见支付;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五当召基础建设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科目余额为100000元,经追溯预付账龄超过三年。三是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2018年10月一次性支付包头市畅日兴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相关费用,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98446元,其中:支付全域旅游宣传道旗安装制作费用52460元,支付不忘初心道旗安装制作费用54180元。四是违反会计核算规定。2018年11月风筝比赛购买冲锋衣150件和奖杯支付14620元,未附领用明细第七届自行车文化节发纪念品无发放明细,2018年11月、2019年12月自行车比赛餐费无文件无明细。五是工程项目未按审价报告付款。2020年1月、6月支付图书馆内部装饰项目工程款合计378082元,于2020年5月20日进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确定金额为316570元,实际支付金额与竣工结算审核金额不符。六是大额提取现金。2018年4月、7月、10月累计提现52532.98元。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活力

  1.D建工作落实不力。一是D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对D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二是D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够。班子成员经常忙于业务工作而忽视D建学习,2021年上半年D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只有350字,仅有“加强学习”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两方面内容,对D建工作敷衍应付。三是党组织设置不规范。2018年至2020年党组有7名以上党员,设支部委员4名,未充分发挥议事职能,2021年剩6名党员,仍未对支委委员设置进行调整。四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年、2021年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雷同;
2020年“三会一课”计划中第二、三、四季度计划中均出现“2019年”字样;
五是组Z生活H落实有差距。2018年以来未落实“三必谈”制度;
2020年未按要求从5个方面查摆问题;
2021年主要领导个人对照JC材料“虚而空”,属于“万能稿”。六是党费核定不标准。2018年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有5名党员党费核定不准确,少交纳党费576元。七是发展党员工作滞后。2018年至今未发展党员。

  2.选人用人不规范。一是“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未按三定批复确定内设机构(实设办公室、文化广电股、旅游股、文管所、体育股5个)。二是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造成一些干部不愿多干事、不愿多担责。三是机构改革不彻底。新批复的《石拐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石拐区文物保护中心)》二级单位至今未运行。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偏差。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不到位。2018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未对年度党风廉政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未明确领导班子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2021年5月21日,石拐区纪委监委对王晓东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对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没有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效果。三是“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2018年以来,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均未讲廉政党课,分管领导未向主要领导汇报过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管领导也没有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过安排部署,也未听取分管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不精准。2020年党风廉政风险自查报告与2021年相同。2019年、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无评定等级,无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等级划分不精准。五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2019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均未邀请派驻组参会监督。

  4.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一把手”理论学习没有做到全面系统;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
工作方法没有做到统筹兼顾;
创新文化思路不宽,担当作为不够。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1.十三届区委大起底督查整改反馈“文物存放不安全,没有固定的存放地点”至今未整改。

  2.自治区巡视整改提出由景点旅游到“全域旅游”转变,未如期完成宝格特古城3A景区创建。

  二、意见建议

  (一)向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反馈的意见

  1.提高政治站位,着眼工作大局,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局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党组议事规则,提高议大事谋大事能力,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2.增强政治责任感,规范党内生活,进一步提高D建工作成效。局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D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D建工作职责,做到D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落实“三会一课”、MZ生活H、组Z生活H等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开展贴近实际、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要强化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正能量工作力度。

  3.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推进项目落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特别是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一步整合局内人和事,理顺和局下属二级单位的关系,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4.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工作氛围。严格的管理、规范的制度、铁的纪律是打造过硬干部队伍的根本,局党组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5.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二)向纪委监委提出的建议

  加强派驻纪检的监督力量,主动监督,对派驻部门依法行政、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向派驻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三)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

  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组织部门表率作用,严格监督党内政治生活及“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四)向区委宣传部提出的建议

  1.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和管理,筑牢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党管一切的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落实到基层阵地管理之中,筑牢基层意识形态“根据地”,依法依规管好思想理论阵地、新闻舆论阵地,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2.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党委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

  (五)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完全整改到位。一是要迅速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二是要开专题MZ生活H,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巡察整改要做细做实“三个清单”,对问题逐项梳理分解,逐一登记编号,对整改事项制定时间表,标出路线图,对整改责任要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要围绕反馈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体制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注重推进D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本单位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进而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

  以上反馈意见,请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篇3:

关于巡察X镇的反馈意见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E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开展走访入户、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E镇党委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2年2月17日,区委书记XX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二届区委二轮巡察情况汇报。现根据会议要求,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总体评价

  本轮巡察中,巡察组发出的网络问卷调查浏览量超15000余次,通过网络填报问卷调查460余份,实地走访群众近800户,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巡察组就群众急难愁盼、用气用电取暖安全、低保残疾高龄人群惠民政策等问题8次向E镇党委发出63条巡察建议。从巡察情况来看,E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的工作安排、引导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促进农村就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比较到位、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集体经济发展不足、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有短板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有落差等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系列全会精神不深入、不扎实。一是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内容掌握不全面、不透彻。缺乏对“两个确立”的系统性学习,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不深。二是会议传达多,学习方法单一,学习主动性不高,学习不够深入,学习效果打折扣,存在“蜻蜓点水”、“临阵磨刀”的现象。

  2.“乡村振兴”落实中站位不高,思路不够清晰。一是各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不足。E镇是经济大镇,标准件企业多,集体经济发展基础雄厚,但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并不理想,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集体仅5个,其中超20万元的村集体仅3个,各村“两委”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意识淡薄,整体氛围不浓厚,E镇党委对此缺乏有效的指导引导。二是环境卫生整治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道路两侧长期堆放杂物,政府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问题严重,多数村庄特别是卢E、东睢宁村部分街道网线未进行合理布局,线路乱搭乱接,影响群众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推进乡域内公益事业发展迟缓,道路、文体设施等建设工作推进乏力。例如E镇绝大多数村仅对主街道进行了美化、绿化、亮化,但对村其他街道采取的措施不多,榆林二等7村仍存在道路排水问题,雨雪天气路面积水、结冰,部分巷道破损,影响群众出行安全。

  3. 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有偏差。一是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安排部署较少,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够深入,群众文化生活不丰富,部分村的体育健身设施损坏严重,图书室束之高阁,没有发挥作用。二是对宗教工作布置不够,E镇信教群众众多,庙宇较多且规模庞大,在疫情防控期间未严格执行“双暂停”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艰巨复杂。三是推进移风易俗流于形式,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陋习依然严重,彩礼畸高问题突出。例如东瓜井村有村民反映周边婚嫁彩礼单笔在十五至二十万元。

  4. 惠农利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落实不到位。通过走访、查阅资料发现,E镇对低保、五保、建档立卡等动态管理不到位,主动排查不到位。走访中赵E等7村群众普遍对惠民政策一知半解,多名群众反映希望享受低保、五保、高龄补贴政策。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两次向E镇党委发出了巡察建议,E镇党委安排人员对惠民政策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对8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大数据筛查,使63名老人在本轮巡察期间享受到了高龄补贴。

  5.统筹配置综合服务中心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欠缺。随着乡镇改革审批、执法权力的下放,巡察组对E镇行政服务中心及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一是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依据“三定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配备人员21名,E镇实际配备13名,实际参与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不足5人,难以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二是行政执法相对专业性较强,多数执法人员对法律不精通,对业务不熟悉,缺乏系统性培训。三是执法工作台账不规范,无人员、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整改措施和实际执行不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一是干部大局意识淡薄,作风不严不实。巡察期间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部分村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卡口管控不严、人员登记不规范、卡口值班工作人员脱岗空岗、卡口未堵死等问题。二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公示内容不全面,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未完全按要求公示公开。三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为不够。巡察组通过走访发现,E镇党委对群众冬季取暖、用气、用电安全的宣传、排查力度不够,多数群众对取暖、用气、用电安全一知半解,巡察组对此问题下发了巡察建议督促整改。

  2. 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经查询E镇政府账目中的大额支出情况,发现部分大额支出合同、验收报告缺失,部分大额资金收支使用现金交易,存在廉政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 党委履行领导指导督导职责不到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下级党支部工作开展存在明显问题。经查询E镇下辖村党支部工作手册,发现绝大部分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村里召开的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并没有关于吸纳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的相关记录,大部分村的党员谈心谈话、党日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组Z生活H等制度,并没有实际开展,支部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包村干部、区片长在按要求对村提交的材料审核把关时严重不负责任,多村材料存在互相摘抄现象,甚至村名都未进行修改。三是农村党组织建设薄弱,有的村班子结构不合理,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存在“挂名干部”现象。四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法纪教育缺失,压力层层递减,下辖村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欠缺,法纪意识淡薄,E镇党委未针对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2.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到,E镇虽然能够按时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但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
二是开展MZ生活H时,批评避重就轻,有所保留,缺少辣味;
三是《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党支部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党课次数不够,会议记录不完善,党员大会存在到会人数不足或参会党员签名处笔迹相同问题;
四是E镇及管辖村党费交纳不规范。E镇党委及其下辖部分村党支部党费交纳人数与党员人数不符。

  三、意见建议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把握正确舆论方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自觉履行党员干部工作职责使命。二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多措并举促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将“学习强国”、“智慧D建”等学习平台作为巩固意识形态的重要抓手,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成立治理工作监督组,进一步规范村级宗教活动。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一要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破除思想痼疾,推动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三要重视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力度,经常性开展日常廉洁提醒,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四要规范财务管理,从严落实村务党务公开制度,采取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常规性、阶段性和专项工作进行公开,加强工作透明度,维护群众知情权。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一是坚持将“三会一课”、组Z生活H、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每一次会议开真,把每一堂党课讲实,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规范性、严肃性。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工作,严格党员监督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对长期在外党员的管理,全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水平、上台阶,把党支部建成团结党员、凝聚党员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提高认识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召开专题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JC,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以整改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篇4: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领域工作的部署要求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局党组理论学习不到位,在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贯彻落实上存在不足,未能充分根据掌握的全市信访工作重点难点,开展综合研判,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一是理论学习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30次,共有5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对社会转型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不足。如2021年11月“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工作平台上线以来共收到群众留言约1.8万条,群众不满意率为17.53%,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农、土地和企业三个领域,未能综合分析研判,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信访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对上访问题分析处置不到位。对近年来群众上访数量高位不降的问题,未能开展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分析群众上访诉求,实施分类指导,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作用。

  2.推动信访处置用力不足。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推动化解信访矛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推进信访源头治理下的功夫还不够。市信访局对初信初访跟进督导不到位,一次性办结还存在提升空间。二是压实重复信访化解力度不足。对全市重复信访高压运行的问题,未专门作出工作部署。三是对市领导包案督查督导落实跟进化解用力不足。四是破解积案难点推进实体化解尚存欠账。市信访局在充分发挥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作用,多方合力,破解积案难点方面需加大力度。五是推进诉访分离工作不到位。对反映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人,未能协调司法部门参与调解,形成合力。未能对信访人心理进行疏导安抚,释明法理,开展普法教育,引导信访人息诉罢访。

  3.党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强。一是推动落实县区信访部门负责人兼任同级党委或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效不明显。2017年10月省委省政府要求“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由同级党委或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截至2023年3月,我市仅有揭西县落实该要求。二是对基层信访工作指导不到位。针对基层信访力量薄弱、业务不熟悉的问题,市信访局主动服务基层、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存在欠缺。2019年以来,市信访局面向各县(市、区)信访局,各镇(街)、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仅于2022年7月和2023年2月以视频培训形式开展信访业务培训2次。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分工不明确。2022年至今,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3次,班子成员未能开展研究讨论,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未对如何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开展专门系统培训。

  (二)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足,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1.为民服务意识不够主动。针对群众反映诉求,主动推进“最后一公里”做得不够。一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二是存在“重交办转办、轻统筹督办”的现象。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一是推动信访工作建议落实和倒查问责成效不明显。在收集属地办理意见,形成闭环管理方面,只是停留在文件督办,对“发而无复”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督办措施。二是对统筹抓好越级上访日常排查稳控不到位。

  3.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入账存在少计漏记税费的情况。资产管理人未按要求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无进行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系统信息登记缺失,资产使用状态无及时更新,核查困难。二是存在违规拨付资金的现象。三是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取现备用金现象,存在坐支风险。四是差旅报销不规范。

  (三)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管党治党抓得不到位。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未将A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二是出国(境)证件未及时上缴管理。

  2.对D建工作未能抓严抓实。一是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细致。党务公开栏一片空白,未对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监督情况等方面进行公开公示。党内文件出现多处错漏。二是对D建工作“制度上墙”把关不严。党支部活动室悬挂的“三会一课”制度宣传栏未及时更新最新要求。

  3.对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重点岗位干部未进行交流轮岗。二是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确定拟任人选,党组成员没有逐一表态,以“某某同志表示无意见”等代替表态。三是干部资料管理马虎应付。个别《干部任职职数审核表》《干部调整后科级以上干部名册》《干部任免备案名册》出现错写、漏写等低级错误。

  (四)落实巡察反馈问题、审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1.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巡察指出,“对一些信访工作习惯以电话指示或以文件传达文件,真正下基层指导,了解实际问题偏少”。本轮巡察发现,市信访局仍存在“重交办转办、轻统筹督办”的情况。

  2.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2021的《审计报告》指出,市信访局存在“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仍然存在缺失原始凭证、科目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3.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检视存在“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谈心谈话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本轮巡察发现,该措施制定以来,班子成员未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未与所在支部全体党员谈心谈话。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干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也向张林华同志作了通报,并请张林华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市信访局要深刻理解A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20D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我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人民信访为人民”的价值导向,按照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全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为民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牢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主动性,提升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质效,用好“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服务平台,加强研判,完善机制。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规范党的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做好档案管理,抓严抓实巡察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审计整改工作。四要扎实推动巡察反馈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旗帜鲜明讲政治,明确政治巡察的重要性。对巡察指出问题,逐条对账,细化问题清单,做到责任到人。在抓整改落实上要严要求、高质效,深入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做到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篇5:

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X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把握政治站位,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党纪为尺子,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设立意见箱,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巡察期间,发放回收测评票17份,个别谈话23人次,查阅相关资料1021册,受理信访举报3件次。共发现问题24个,问题线索5个。

  2022年6月29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合并召开,会议听取了十七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县委书记CC发表了讲话,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交通运输局党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各项工作要求有差距,理论学习不深入,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1.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理论学习不扎实、流于形式。存在未坚持学习常态化,学习内容简单化,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如,交通运输局党组2019年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开展党组成员学习研讨。

  2.DS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未坚持常态化。交通运输局党组2021年未按照“DS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未按照“DS学习教实施方案”开展讲党课活动,2021年班子成员未到分管党支部讲党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未讲党课,未开展“五个一”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未制定舆情联席会议制度。二是“2020年交通运输局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工作报告”和“2021年克东县交通运输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内容雷同,文风不实,有抄袭现象,材料中出现“湖南背景”、“市民文明”等字样。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不到位。一是2019-2021年交通运输局党组对所辖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不到位,未制定问题清单和督查整改台账。二是所辖5个党支部均存在个别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材料缺失问题。

  5.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2019-2021年对省厅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行业人员警示教育培训落差距,理论学习不深入,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实不到位。二是作为扫黑除恶涉案单位,仍未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2021-2022年无会议研究部署和工作记载。

  (二)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1.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2021年存在大额资金使用未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一是2019-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记实本未形成档案,党组成员未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一把手”未开展专题廉政党课、每月一次廉政谈话。二是未在重要时间节点严明“四风”纪律。

  3.保密意识不强。贯彻落实A总书记对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未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涉密文件未进行单独存放。

  4.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巡察期间有3人未在岗,无病、事假审批表。

  5.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2021年未按规定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要求。

  (三)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依法廉洁用权有差距

  1.支付工程款未及时收回发票。

  2.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

  3.超限额使用现金。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5.新增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

  6.库存现金超限。

  7.电脑耗材、维修费配件发票无明细。

  8.推进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落实缓慢。

  9.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不规范。

  10.以发放加班费名义核销加班餐费。

  (四)D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普遍存在重要工作记事、工作总结空白,“固定党日”次数不够、活动内容单一,缺少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出席人数与影像资料人数不符等问题。

  2.组Z生活H质量不高。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支部2019年、2021年未开展组Z生活H;
2019-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Z生活H缺少相互批评。

  3.支部核心作用不突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交通运输局党组考核机制不完善,对基层党组织疏于监督管理;
出租车服务站未建立党支部班子,无任何D建材料。

  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不到位。2020-2021年派驻纪检监察组3次缺席交通运输局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
对交通运输局工作纪律日常监督不严格,在本轮巡察期间有3名工作人员未在岗,无请销假审批单。

  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会前也向王怀才同志作了通报,并请王怀才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交通运输局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MZ生活H,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从具体问题抓起,压实整改责任。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要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一)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推动DS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支部建设。局党组要切实把D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基层党支部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加强D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指导,防止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跑偏走样,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廉洁风险意识,狠抓内控管理。局党组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明晰责任边界,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
快速推进公务卡使用,协调财审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完善审核审批程序,从根本上解决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四)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整改质效。局党组要履行巡察整改职责,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巡察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见效。

  以上反馈意见,请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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