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篇,供大家参考。
审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干力量。
县审计局把握好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这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积极启动部署,集中了局里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排查小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督办有关事宜,做到环环相扣、层层落实。
二、积极安排部署,明确整改内容。
县审计局按照上级要求,梳理出十八大以来被审计单位名单,统计出所有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单位一一下达通知,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明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事项、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移送事项等进行全面梳理办理和反馈情况,对未反馈办理情况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对建章立制情况要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抓出实效。
县审计局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事项,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挂图作业,逐一对账销号。对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说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问题的调查研究,把落实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抓长效。
审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 20xx 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审计在先、整改在先、完善机制在先,做到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重要指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有力度”。一是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将区人大常委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以及区政府领导对审计报告、专报的批示落实情况,列入政府督查工作事项。
二是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三是区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评价内容,对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扣分。
(二)强化整改意识,即知即改“有速度”。各部门单位整改意识不断增强,与去年相比,整改方案更细、整改措施更实,整改效率和效果也有明显提高。区财政局、林业局、民政局、区农商银行等单位认真贯彻边审边改的要求,大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就完成整改,本次报告的 123 个问题中,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的就有 37 个,占总问题数的 30%,与去年相比增加了 19 个百分点。区财政局等单位还举一反三,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开展全面自查整治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实事求是,容错免责“有温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
开来”的要求,区审计局强化担当意识,探索实践容错免责机制,如高家镇划船塘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区审计局从政策法律、决策程序、实际效果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审查,认为划船塘村的做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举措,按照“容错免责”要求未作为问题反映,该案例也得到省审计厅充分认可。在今年扶贫审计中,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部分家庭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区审计局也充分运用“容错免责”的相关政策,有效解决问题,切实避免了一批信访、保护了一批干部。
(四)确保有效整改,长效管理“有制度”。坚持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在对问题本身进行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共出台或完善制度 36 项,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管理、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部门经费支出、乡镇债务、村级民主决策等 27 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xx 年 8 月 13 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20xx 年度衢江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的 123 个问题均列入审计问题清单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从整改结果看,各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审计查明的 123 个问题,完成整改 117 个,整改率 95.12%。其中:54 个资金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 49 个,追回被套取、挪用资金 262.44万元,盘活存量资金 6732.74 万元,11 人被问责;69 个非金额计量问题,已有68 个问题通过完善机制、补办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 36 项。此外,区政府对 20xx
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尚未整改的 6 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厘清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责任范围,明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责任、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界定标准,规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方式及程序,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
(二)进一步 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各有关部门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落实到位;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继续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各领域管理长效机制。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结合扶贫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信息化管理,实现扶贫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可用; 二是逐步完善财权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源节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赤字问题;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财
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按照打造“信用示范之城”的相关要求,将审计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五是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以及整改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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