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9篇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第1篇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
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
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
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
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
书籍摆放整齐划一;
其他用品布局合理;
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地面干净明亮;
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
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防止异味的产生;
杜绝蝇、蚊等虫子;
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
保持墙壁洁白;
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
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
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
窗弦上无灰尘;
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
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
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
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
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
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
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
宿舍间和睦相处;
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
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
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
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
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
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
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2篇
(一)、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
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二)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5、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
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
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
1、地面(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
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
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空气新鲜():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7、卫生区(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8、墙壁(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8、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3篇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4篇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异常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团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坚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很多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5篇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
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学生离返校安全
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责任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
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6篇
一、总则
1、值班宿舍是酒店在现有条件下,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入住酒店的领班级及以下员工免费提供的夜间临时性住房。
2、值班宿舍原则上只是临时性住房,不能作为长期性或午休性质的宿舍。
3、酒店行政人力资源部系酒店值班宿舍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值班宿舍的日常管理、成本核算等,同时由酒店客房部、保安部协助管理。
二、值班宿舍的设置原则和住宿人员安排流程
1、值班宿舍设置在3号宿舍区(员工澡堂处),男女各设置一间,女值班宿舍为2号房,男值班宿舍为4号房。
2、宿舍床位按住房大小设置,由酒店统一配置床、床垫、桌椅、床上用品及洗漱用品。
3、值班宿舍住宿人员原则上只能是各部门中班倒早班的员工或因工作原因需要各部门增加的临时性住宿员工。
4、各部门安排人员住宿所造成的消耗费用,由员工所在部门承担,按5元/元/人核算。
5、值班宿舍原则上只能在每日22:00后才能使用,在次日早上10:00前必须退房。
6、各部门须使用值班第一文库网宿舍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或当值管理人员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报当日夜间总值班经理同意签字认可,并由总值班经理通知房务中心到场开门后方可使用。住宿人将审签完毕的《临时住宿申请单》提交房务中心,房务中心以此单作为开房依据,且须于第二日将此单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行政人力资源部每月底将《临时入住申请单》进行汇总,并纳入当月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三、管理职责划分
1、酒店行政人力资源部为值班宿舍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统筹管理。
2、酒店客房部为值班宿舍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值班宿舍的日常卫生、低值易耗品的补充及房间钥匙的管理。
3、酒店保安部为值班宿舍的协助部门,负责值班宿舍的安保和纪律等管理。
四、值班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人员要遵纪守规,树立良好风尚,不得在房间内打闹、酗酒和赌博。
2、住宿人员要遵守防火规定,不得在室内私自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宿舍安全,违者重罚。
3、爱护宿舍内设施设备及各床位配置的布草和用具,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4、爱护宿舍内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准在墙上随意钻洞,禁止乱涂乱画乱贴。
5、住宿员工不得私自留宿其他客人或非酒店同意入住员工。
6、低值易耗品不得私自带走。
7、遵守酒店规定,自觉接受酒店保安部等的检查,反对不文明行为,维护内部的良好秩序。
五、其他规定
1、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本管理规定制订酒店值班宿舍管理的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表格等。
2、本规定未尽事项,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完善,或依酒店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7篇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
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8篇
1、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灯、插座、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2、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工人必须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禁止使用电褥子等取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必须折叠规范平整;鞋子必须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毛巾、牙、食具有序摆放。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必须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区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值班期间,不得随意流窜,扰乱社会治安。
以上规定,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9篇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
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学生离返校安全
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责任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
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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